4月下旬至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祥来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扎实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城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0个批次的食品食材进行了抽样检测。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城区部分学校、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喜事会、餐饮街区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漫川关等7个镇(办),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现场、明察暗访、第三方专业机构抽检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并在县市监局召开了执法检查座谈汇报会,集中听取了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己任,以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为山阳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从检查情况来看,县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中省市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有待增强、监管队伍力量不足、检测能力亟待加强、监管能力还需提升等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加强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检查组认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一要强化法律宣传,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要把食品安全法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常态化分层分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学习;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要强化队伍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尽快配齐镇(办)市监所所长和市监干部,确保镇(办)市监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加强城关街办市监所干部力量的配备,补充县食安办干部力量,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监管体系,完善村(居)动物防疫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管理制度,调度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县动物防疫、畜禽屠宰检疫和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全覆盖。三要强化监管重点,全力确保人民饮食安全。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保障生产源头农产品安全。要加强散养户生猪防疫和屠宰监管,杜绝病死猪及其肉制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肉品消费安全。要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定期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城乡饮水安全。要加强学校食堂、景区景点、民宿酒店、养老机构等重点行业和集体聚餐、餐饮街区、食品小作坊和流动商贩等重点部位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四要强化保障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完善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闭环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食材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要发挥食安办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要加快制定《山阳县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文/刘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