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3年以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能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织“密”监管场所安全防范网
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职能,运用看守所工作信息网与驻所检察室联网平台,在线监督,有效强化驻所检察监督手段,切实提升刑事执行和监管工作质量。发现并纠正影响监管安全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10余件。节假日期间,驻所检察人员积极会同武警中队、监区民警,对监区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风场、监控、报警装置等进行了全方位排查,重点对监室内在押人员的衣物、被褥、洗漱用品等进行了逐个检查,织“密”监管场所安全防范网,消除不安全因素,维护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做“细”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
坚持立足常态,刑事执行部门每月与司法局核对社区矫正对象变动情况,并通过查阅工作档案、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等方式对相关情况进行检察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巡回检察监督。通过查阅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对社区矫正对象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日常监管管理、签到报到记录、请销假审批、跨市县审批、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档案资料逐件逐人进行检查。同时,与在矫对象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倾听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教育改造等情况,做“细”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
抓“实”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
认真开展涉财产刑判项的执行检察,对每一起财产刑执行案件都进行核查,确保及时进入执行程序。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统筹日常巡查与监控巡查,与刑事检察部门加强院内横向联动,形成检察合力。针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监督其整改落实。2023年底,检察人员对发现的一起未及时立案执行的鲁某某财产刑部分判项执行案件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立案执行。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是对实现刑事裁判的法律权威、刑罚正确执行、被害人利益补偿、犯罪人经济惩戒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