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商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端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县人大监司工委认真解读了《条例(草案)》内容,东关社区汇报了调查问卷反馈的意见,人代联工委和城关街道人大工委汇报了在县文明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9个单位征集的修改建议,特邀法律人士结合自己工作体会也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期间,与会有关部门、社区和人大代表均认为,《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法治化的应有之义,是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的现实需要,做好该立法工作意义重大。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王晓虎强调,要搭好为民履职的“连心桥”,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平台作用,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立法,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要注重科学立法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理念,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从内容到形式,从实施到监督,主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发挥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加强组织建设,打造一支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团队,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真实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收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使法律法规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要加强与上级人大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把收集各方面的建议,进行认真的筛选和整理,及时反映基层立法需求和问题,通过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