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监督重点,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聚焦政治引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党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办考评系统,下发乡村振兴专项整治任务清单12条;建立健全定期研究会商、督促解决问题、上下联动推进工作机制,督促工作专班,压实责任、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对症下药靶向施治,全力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有效落实。
聚力监督检查,强化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的有力措施,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按照“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厘清主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责任,实行“4+4工作法”推动专项整治持续走深走实。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项检查6轮次,督促整改问题104个,移送问题线索7起,对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2名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1次。十九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向县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反馈问题12个,向1个镇及辖区5个村(社区)反馈问题28个,切实以监督的实效纠正偏差、堵塞漏洞,提升工作质效。
紧盯整治重点,强化统筹督导。认真履行协调指导职责,按照“清单化+单元制”监督机制,每季度下发专项整治监督任务清单,督促各职能部门党委(党组)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工作责任,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今年以来,紧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项目267个,涉及金额1.8356亿元;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县9个镇(办)80个村(社区)进村入户走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22名帮扶工作不扎实的干部给予了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党组织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推动认真落实帮扶责任。
深挖问题线索,强化案件查处。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在柞水纪检监察网公布举报事项,规范受理群众举报,并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的研判和梳理,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6件(其中:信访举报6件,巡视巡察反馈10件,上级交办3件,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发现7件),初核24件,立案审查调查19件,查实19件,追赃挽损14.5828万元,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推动整改问题4个,建章立制2项,对3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发挥惩治震慑作用,倒逼责任有效落实。(赵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