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林长制和法院审判职能,保护大荔县林业、湿地等资源,加快推进全县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绿色生态空间和生态宜居城市。近日,大荔法院与大荔县林长制办公室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
《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具体包括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督办、业务交流等工作机制,该文件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有机衔接,促成审判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了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了生态资源保护合力,护航“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下一步,大荔法院将依托“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制统筹协调的作用和法律审判职能,优化行政执法与法院审判工作的衔接,依法高效妥善处理涉林纠纷,司法保障林业经济快速稳步发展,为更好建设大美大荔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大荔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