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3 10:44:35 来源: 法治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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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陈仓区司法局围绕“三个年”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完善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推动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让行政复议工作更加“接地气、安民心”。
一是信息传导,行政机关内部先调。加强行政复议案件信息传导,将申请人请求、案涉矛盾焦点等及时反馈到行政机关,对按照规定可以调解结合案情能够调解的行政复议案件督促做到能调尽调,努力实现行政复议可调案件源头调解全覆盖。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了解案件掌握实情最先处置的优势,推动行政机关做好源头调解和专业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避免因应调不调能调未调产生后续救济程序,尽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二是分析研判,推动行政纠纷立案前化解。对行政复议申请,在充分全面了解申请人复议请求基础上,联系被申请人掌握基本案情并作出是否合法的基本判断。对案情简单、证据充足、行政行为准确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向申请人做好释法析理,加大力度推动申请人在了解法律规定、掌握处罚标准等前提下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对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或程序违法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协调督促被申请人主动纠错,全面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减少不当行政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三是协作联动,行政复议案中调解。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情形的案件,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对行政争议进行案中调解。向申请人普及法律知识和说明道理,向被申请人再次阐明申请人所要达到的诉求,找到双方能够达成的共识,寻求化解纠纷的可能,实现释法说理和精准纠错的互融互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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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_baoji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