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公正 担使命——记商洛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潘春锋)
潘春锋,现任山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
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潘春锋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对党忠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他时刻牢记作为一名党员法官,第一身份永远是共产党员,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把牢思想之舵、淬炼忠诚之魂,做理想信念的坚定捍卫者。个人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事法院工作25年以来,潘春锋长期扎根基层,奋战于司法一线,先后在山阳法院漫川等5个法庭从事审判工作。工作中,他始终厚植为民情怀、坚守公正初心,坚持将“坐堂问案找准焦点”与“下堂办案化解纠纷”相结合,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村组院落,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履行,通过审理一起起典型案件,引导、教育一方群众,有效提升辖区人民法治观念。
为办好案子,潘春锋经常翻山越岭、加班加点,但无论多苦多累,他从未有半句怨言。他既有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不偏不倚的公心,也有不辞辛苦的耐心和为民解忧的诚心。面对各类纷繁复杂的案件,潘春锋积极钻研、勇于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参加工作以来,累计办理案件2000余件,仅2022年就办理各类案件210件,调撤率达90%,无一改判及发回重审、无一信访案件
向科技要效率,向“智慧”要效能。潘春锋始终保持对新技术学习及应用的“饥饿感”,主动接受、学习、运用智慧化手段,不断推进诉讼活动“上云端”,为案件办理赋能提速。自担任立案庭庭长以来,他坚决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让立案不再成为困扰当事人的“难事”,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随机分案制,有力消除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灰色地带”,有效避免越权履职导致的风险隐患。
身正则刚直,行正则威严。潘春锋严格落实《法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主动净化朋友圈、工作圈、生活圈,把好自身“廉洁关”,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扰,真正做到了持身正、圈子净、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潘春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住案子、管住队伍、管住自己,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自己不出问题,以实际行动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来源:商洛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