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国家针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绿色”税种,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该税种征管漏洞,经过深入研究,在当面座谈和书面征求意见后,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等五部门会签《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耕地占用税征管领域的沟通协作,共同完善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耕地占用税征收与税源管控闭环监管,确保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
《意见》以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为目标,从指导思想、工作目的、职责分工、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五个方面建立起了在相关职能部门间切实可行的协作机制,并注重发挥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涉税信息传递渠道,精准堵塞漏洞,促使税款应收尽收,共同推进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推动更好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保护耕地安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意见》指出,税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涉税信息共享职责,在传递共享信息的同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对在履职中发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及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或诉前磋商的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对发现的监管漏洞,积极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
《意见》明确,税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和频次。共享内容以各部门职责涉及的范围为重点。共享方式以纸质、专用传递介质为主,同时强调要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以及在信息交换和共享过程中严格履行对所获取信息的保密义务。共享频次原则上每月一次,对急办事项及时传递交换。
《意见》强调,各协作单位可从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和专项行动三个层面加强协作。首先,相关部门可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其次,明确牵头内设机构,指定专人协调落实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事宜;最后,相关部门可通过邀请参与或适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的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专业优势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水平。
下一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将扎实推进该《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关注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构建“检察+行政”护税护耕新格局,共同保障国有财产和耕地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