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1 09:44:59 来源: 眉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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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降低社区矫正安全防控风险,眉县司法局于2022年12月1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眉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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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司法局蔡青副股长就《眉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做了强调。一是请假事由要合规。严格按照《眉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规定的七种情形,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经过风险评估,作出是否批准决定。对不符合请假条件的不予准假。二是申请材料要齐全。社区矫正对象因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工作事务等原因请假外出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同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三是请假审批要合法。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内的,由司法所批准,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四是销假材料要齐全。社区矫正对象在外出期限届满前返回执行地,并在返回后及时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病例、车票、住宿发票等)。司法所对其外出期间活动情况进行核实后,办理销假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归档。今后我局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社区矫正对象随意请假、虚报理由请假的现象,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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