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县法院嘉陵江上游(宝鸡片区)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审理了五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2月14日上午对其中两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此次凤县法院选择环境资源类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集中宣判,顺应了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呼声,彰显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意志和决心,努力为凤县推进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嘉陵江上游(宝鸡片区)环境资源法庭于2020年12月在凤县法院龙口法庭正式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凤县辖区内的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2022年8月凤县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实行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机制,筑牢保护嘉陵江上游、秦岭腹地生态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