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千阳县城关镇新兴村村干部来到千阳法院,将一面“青天有鉴辨真伪 司法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给千阳法院审委会专委、主审法官杨琼和书记员唐阿静,并连声感谢:“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解决了困扰我们村好几年的大难题,这下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2022年8月,新兴村八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邓某某,第三人李某某、郑某某诉至法院,诉请解除承包合同,并支付拖欠承包费。被告辩称从2013年至今其已先后分两笔交纳14年承包费,其中在签订合同前交纳了7年承包费,交给了本案第三人李某某(原任组长)和郑某某(会计),签订合同后又交纳了7年承包费,并提供了两份收款收据。原告坚持认为被告只交纳了7年承包费,至今下欠3年承包费未交纳。针对双方各执一词,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承办法官觉得本案虽然有两张收据,但其中必有蹊跷。通过仔细查阅原告村组会计账目,比照分析,调查走访,终于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在此基础上,对双方尤其是被告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原告提高了土地承包费价格,被告一次性支付了2021年至2023年承包费,承包合同继续履行。至此一起棘手的合同纠纷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千阳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高价值追求牢记心中,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充分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职业操守和以人民为中心,公正司法、定分止争的担当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