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7月28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落实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条例》宣讲活动方案,宝鸡市律师协会组织组建《条例》宣讲团,市律协班子成员先学先讲,并通过律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组织全所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宣讲。
律所党支部书记赵建辉律师为大家解读了《条例》六个方面的亮点,组织大家学习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方面的具体内容。
律所主任张利民律师结合自身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和工作经验,对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宣讲,并就如何宣讲好、落实好《条例》提出了要求。
张利民强调要通过开展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律所党支部建设,引领全所律师提高政治站位,担当职责使命,提升职业修养,强化执业规范,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
学习宣讲后,律所人员还开展了学习讨论,每个人就自身学习心得与大家进行了分享交流,大家纷纷表示不仅要积极主动的参与《条例》学习宣讲活动,还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积极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召集在所律师集中学习《条例》。由本所张艺瀚律师领学。
张艺瀚从“创新律所组织结构和发展模式、明确政府对律师事业发展予以支持、细化律所管理制度及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四个亮点出发,强调《条例》的重要性,鼓励永佳律师自觉遵守《条例》,坚持依法执业。
永佳律师在学习讨论中表示,要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要求,深刻认识新时代律师的政治定位、政治要求、职责使命,深刻认识健全和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义,坚持依法依规执业,坚持底线思维,让《条例》走入工作,走进生活,成为律师行业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推动宝鸡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