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乡村振兴列为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七大战略”之一,足以体现出党中央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视程度。这是针对社会基本矛盾发生转化而提出的关系我国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差别及发展不均衡、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而土地作为“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就成为乡村振兴绕不开的话题。因此,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塈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研究当下农村土地如何经营就显得很有必要。
关键词:乡村振兴 土地经营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模式为分散经营与集约经营并行两种模式。从总体上看,农村土地分散经营占据主导地位。不可否认,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是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对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国情的变化,这种分散经营模式的弊端也暴露了出来,且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广大农村表现尤为突出。原因是单位面积农业资本投入不断上升和机械化水平较低而造成的资源消耗以及农村劳动力的变化,导致农业领域增产不增收现象越发凸显,导致农村大量农田荒芜,极大的浪费了我国本就非常稀缺的土地资源。这种状况在一些边远山区表现更为突出。如何转“危”为“机”,巩固并拓展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更显得急迫。笔者认为,适时适度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增强我国农业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农业的既增产又增收,是应对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拟就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背景、意义、实现途径略陈管见,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最终达到乡村全面振兴之目的。
一、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背景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广大农村实行土地集约化经营,俗称“大锅饭”,按照当时的社会现状,这种经营模式是不符合社情民情实际的,严重的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于是,在七十年代末,以安徽小岗村几位农民的“血手印”为代表的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这种自下而上的土地分散经营模式无疑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需要的,很快这种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土地分散经营模式便席卷全国,为我国当时的农村经济注入了一剂强心针,短时间内就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四十多年来中国城市及农村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变化,再加上八十年代初强力推行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四十多年的计划生育,让我国人口长期处于一种低增长态势中,从而导致青壮劳动力急剧减少,仅有的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了城市,也应运而生一个新名词——农民工。在西部一些边穷地区,乡村衰落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总人口长期处于一个缓慢增长的状态,改革开放的政策使我们每个人都获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了人间奇迹。同时,也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和自然风貌。现在的农村,会种地愿种地能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农业产业已经明显开始衰退,乡村经济停滞不前,以前红红火火的乡镇企业现存甚微。大多数农村被人们戏称为“386199”(妇女、儿童、老人)部队。由此出现了空巢村、老人村、留守儿童村和贫困村。农田荒芜,村落凋敝,极大的浪费了原本就非常稀缺的土地资源。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果继续采取土地碎片式分散经营的模式无疑是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改革我国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已迫在眉睫。
二、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意义
1、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在经济全球化之下把握潜在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稳步推进土地集约化进程、逐步实现现代农业,打造大国的规模农业和品牌效应,对于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至关重要。在强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冲击下,面对多样、优质、环保、安全的市场需求,传统农业经济的短板越发凸显了出来,这就要求决策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调整土地政策。可以说,推进土地集约经营,是顺势而为。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和中国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入。“一带一路”让我们融入世界的同时,也是我们被同化和自身发生异化的过程。我们唯有在互鉴中改进、在发展中创新,平等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竞争,是我国农产品“走出去”的关键所在,也是我国不断改善和健全现代农业的必要环节。
2、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的必然选择。城乡差别的存在,让我们明显看到中国目前存在的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一方面,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寸土寸金,在城市拥有自已的一套住房成为多数人的梦想和追求,这样的追求和梦想也导致了一套房掏空了两代甚至三代人的钱包,让多数人成为房奴,极大的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另一方面,农村良田荒芜,景象衰败,几千来来形成的农耕文明和村落文明正在消退甚至消失。农村土地急需集中统一经营。
3、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合理利用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拓展了人们就业和生存的模式,出现了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潮流,计划生育转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劳动力大量减少。现在的农村,很少再看到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男性,甚至一些青壮年女性也很少见,留在农村的多为妇孺老弱。大部分的农村土地基本上处于无人耕种经营的状态。因此,把农村闲置土地集中经营,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扩大和吸引农村现有劳动力“回乡”,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的愿望,土地集约化经营就成为必然选择。
三、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实现途径
1、完善立法,从制度层面确保土地集约化经营后农民失地不失收入。将人民群众的增产增收作为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在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进程中、针对土地流转制度与土地、人员安置补偿标准等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率先做好立法保障工作并在实践中全力推进。在法律制度层面确保农民失地不失收入,甚至收入更高,让失地农民看到土地集约化经营后的盼头,切实尝到土地集约化经营的甜头。
2、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千方百计减少失地农民数量。面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态势,适时适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第三产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等途径,拓宽农民的就业途径。促进劳动力在村落及产业之间的流动,不断增强农业附加值,促使其与新兴产业相结合。产业振兴,大力创办涉农企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途径的有效拓展。借助科技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平台,把握“互联网+”带来的机遇。结合虚拟经济在现实生活中发展的广阔空间。带动物流、微商、旅游等一系列低污染、无污染、低能耗的产业成长,使服务业成为吸纳劳动力的朝阳产业,并取得长足发展。保障农民的收益,稳步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进程。
3、借力借势开拓生态农业的广阔市场。当前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残酷,食品安全问题更加突出,转基因风波此起彼伏。借助“一带一路”和“互联网+”的优势,在农村引入、打造、培育一批原材料与产品加工相连接的产、供、销结合产业链。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以及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都是毋庸置疑的好办法,尤其是在全球农业发展的大视域之下,增强我国的农产品竞争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把握农产品的潜在市场、更具战略意义。
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一项任重道远却又惠及民生的浩大工程。在创造更为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转换农民价值观念、促进城乡优势互补等方面影响深远。尤其是突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实现城乡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对巩固拓展脱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是意义重大。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个人意愿,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