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礼泉县人民法院赵镇法庭受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顺利化解了双方矛盾,被告向原告书写道歉信并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原告接受道歉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名誉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2年5月被告告知原告赵某、石某一批水果要出售,向二原告提供该货物的存放地、价格,双方约定了代办费,遂二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代办费定金1000元。到达货物所在地点后二原告与货主就价格未谈妥并未拉货。过了一段时间后,二原告通过其他朋友介绍再次联系到货主,三方协商成功并签订销售协议。在被告得知后要求原告支付代办费未果的情况下,阻挠原告拉货并在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辱骂、威胁、恐吓二原告,导致二原告身心备受煎熬,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0元。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详细阅读卷宗并提前联系双方当事人,认为该案件应当以疏导、沟通为主。开庭前,法官仔细听取二原告关于事实的叙述,并就案件相关事实部分向被告予以确认,同时法官向被告耐心细致讲解关于侵犯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侵权的法律后果。被告听到法官为其释法明理,后悔其不当行为导致其坐在了被告席,为其不妥的言行付出了相应的代价。法官安抚了原告情绪并指导被告当庭删除了其网络社交平台中发布的针对原告的不当视频。
在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后,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当庭书写了道歉信并向二原告声情并茂的公开道歉并鞠躬赔礼。二原告感受到被告诚恳的道歉,自愿申请放弃精神抚慰金的诉请,与被告握手言和并当庭提出撤诉,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言行需谨慎。网络谣言、网络诽谤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群众在享受网络带来的高效便利的同时,也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矛盾或者纠纷时,不能盲目的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视频,应当尊重法治,规范言行,保持客观理性。同时在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礼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