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金台区法院被表彰为2021年度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局法官助理贺津被表彰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2021年,金台区法院加大执行机制改革,紧扣“横向有进位,纵向有进步”的“双进”专项工作核心指标,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加大执行力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347件,执结4270件,结案率98.23%,执结标的额3.51亿余元。“双进”质效五项核心指标在全市法院排名提升明显,执行工作取得佳绩。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执行工作强力推行团队化办案、案件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等改革措施。2021年,依托信息化数字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查询财产线索7320次,反馈财产信息20万余条;通过司法拍卖网站拍卖70次,变现查扣财物736.53万元,提升案件实结率。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三秦飓风”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专项活动、夜间执行等攻坚活动,对13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拘传和训诫,执结一批难案骨头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175条,限制高消费2770人次,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经营困难企业采取整体出租、以物抵债、促进当事人和解等措施,尽力为企业开展业务、对外融资留出空间,最大限度保住市场主体、保障居民就业。加大工作创新,在全市首家推出律师财产调查令,推行“一人一案一账户”,案款全部实现网络支付,保障廉洁执行;结案平均用时降至80.62天,推进高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