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 !快来看看,这些不文明行为要不得)
4月28日下午,记者从《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宝鸡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条例》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6条,通过明确市民在文明生活、公共秩序、文明出行、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方面的行为准则、管理处罚部门和处罚标准,对市民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宝鸡是全国文明城市,在多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探索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条例》有针对性地将创文测评指标内容纳入其中,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许多成功经验总结于内,转化、固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法规条款,为更好地开展创建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同时,《条例》对法律法规已经作出规范约束,但市民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如噪声扰民、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等相关问题,予以重申强调。
此外,《条例》还结合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的需要,增加“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患有流行性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配合相关机构的检验检疫、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规定,用法治手段保障了公共秩序和公众健康生活。
(群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