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劝解下,最终当庭履行。
2021年3月份王某带领工人给李某的超市装修,经商量全部活干完劳务款15000元,李某现场派驻一名工作人员杨师傅带工管理,工资均由杨师傅支付。3月24日至31日,杨师傅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给原告支付两次,但仍欠下7000元劳务费没有支付,万般无奈之际,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下的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电话征求双方调解意愿后,采用微信建群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称之所以未及时给付原告下余款项,主要是原告装修工程不够精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承办法官随机扮演起拉近心距的角色,发挥“和事佬”的作用,积极从合法、合理、合情的角色开展调解工作,原告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被告支付4500元劳务款的协议。被告李某当场转账履行,矛盾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旬邑法院始终将调解工作挺在前面,在立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不拘形式、不分场合、不分上下班时间,随时随地以便捷的方式化解纠纷,极大地提升了审判效率和效果。
来源:旬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