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缴纳2022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了保障参保职工按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方便参保单位的业务办理,现将我市2022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一)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缴费时间
首次申报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6日,具体安排见附表《2022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安排表》,以后缴费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全年缴纳。按月缴纳的单位应本月提前缴清下个月费用;按季度缴纳的单位应当在本季度末缴清下一季度费用;按半年缴纳的单位应在当年3月底或5月底前缴清前半年的费用;按全年缴纳的单位应在当年的3月底前缴清全年费用。
(二)全额财政供养单位缴费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全额财政供养单位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市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具体缴费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由税务部门负责通知。市医保局负责在职转退休人员退休补费核算。
二、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缴费所需资料
(一)每年度会计资料
会计年报费用支出明细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021年度6月份及12月份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银行转账的,应提供转账单,现金发放的,提供本人签字的工资表。
(二)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三)填写以下表格,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1、《华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核定表(在职)》。
2、《华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核定表(退休)》,退休人员工资基数2021年月平均工资。
3、《华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增减变化表》,附增减变化资料。新增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复印件;减少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调离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转退休人员附《退休审批表》。
(四)填写导入系统样表(不用打印、只需要电子版。)
三、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缴费流程
(一)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按附件安排的时间带以上所需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419办公室审核缴费基数并开具缴费申报单。
(二)带缴费申报单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局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三)缴费后带申报单及税务完税证到市政务中心医疗保障局财审股402办公室登记确认。
四、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缴费标准、缴费基数及退休补费
(一)缴费标准
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7%缴纳(其中: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为6%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7%),单位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大病互助基金按每人每月8元缴纳(含退休人员),其中用人单位为每人每月缴纳5元,个人每月缴纳3元。
(二)缴费基数
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低于)渭南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60%)的,可按渭南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0%)作为缴费基数,社平工资文件未下达前,2022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基数必须按照应发工资,参照基数高于上限按16275元/月,低于下限按3255元/月申报。
(三)退休补费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其人员在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连续缴费年限需满15年,方可终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缴费不满15年的,用人单位按职工办理退休年度缴费基数的6% 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费用,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补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不计个人账户。
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从其退休、退职手续送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次月起,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缴纳大病互助基金,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按附件安排的时间到医保局职工征缴股419办公室办理2021年度参保缴费事宜。逾期未办理的参保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政策办理。”
(二)文中涉及到的相关表格请从QQ群文件或邮箱下载
QQ号码:1078124134;
邮箱:hyzgyb@126.com 密码:001100
全额财政供养单位联系:税务局社会保险与非税收入股
电 话:4611215
非全额财政供养单位单位:华阴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征缴股
电 话:4626228
附件:《2022年度企业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安排表》
华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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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