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当前,我省多地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在全县众志成城合力防控疫情的情况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不高,大局意识淡薄,责任担当缺失,对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置若罔闻。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四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1.槐芽高中教师李宝强不如实报告旅居史问题。2021年12月12日,李宝强前往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办事,当日返回。在学校开展的两次西安旅居史排查中,李宝强拒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直到大数据比对出现西安行程,才承认自己有西安旅居史。2022年1月,李宝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齐镇齐镇村原党总支书记张明瑞未按要求报告旅居史问题。2021年10月8日至9日,张明瑞前往省外疫情发生地区旅游,在随后镇疫情指挥部对重点地区返眉来眉人员排查过程中,未及时主动上报个人旅居史,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2021年12月,张明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渠镇范家寨村六组会计侯林思大局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21年8月,侯林思作为分管本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大局观念缺失,责任心不强,未及时摸排上报从山东省烟台市返眉参加其父葬礼的次密接人员邵某信息,也未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2021年12月,侯林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营头镇万霞村十一组组长石海龙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8月3日,石海龙作为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本组村民侯某的管控重要责任人,监管缺位,失职失责,导致该村民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2021年9月,石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带头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以最扎实的作风、最有效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担当,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瞒报、谎报、漏报等问题,坚决严肃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绝不姑息,为切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